[男子冒充华侨]男子摘3颗杨梅被物业罚百元,律师:物业公司可索赔无权罚款

发布时间:2019-02-07   来源:资讯    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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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5月29日,一维修电器男子在一小区顺手摘了3颗杨梅,却被物业中心保安罚款100元,引起网友热烈讨论。

男子摘3颗杨梅被罚百元

        一名王姓保安队长称,根据小区物业公司的规定,他需要缴纳300元钱罚款,才能离开小区。他觉得处罚太重,协商了2个小时,向物业公司缴付100元钱后,写下一封承诺书,才得以脱身。小区物业公司财务部开了一张收据给他。

 

男子颇感委屈:私自采摘小区果实确实不对,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罚他的款合理吗?

 

        小区物业中心负责人杨经理说,他们小区目前住有2100多户业主。栽种有枇杷、杨梅、桃树、李树、石榴等果树,均属观赏果树。应小区业主们的要求,小区物业中心制订规定,严禁人们私自采摘果实,理由如下:为防止病虫害,物业人员向这些果树喷洒了农药,这些果实上有残留的农药,不能吃;人们擅自采摘花果时,会对果树及树下草坪造成破坏,影响小区景观。

 

        杨经理表示,对私自采摘小区果实的人,物业一般只对他们进行警告、劝阻或批评。这次物业中心动真格处罚这名维修工,确实收取了他100元钱,用于小区物业维护。物业中心这样做,只是为提醒大家,让这名维修工吸取教训。
 

        小区居民对此看法不一,有人认为物业中心的作法合情合理;有人则认为,罚款于法无据,“有点不妥”。
 

       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表示,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的花草树木有管理权,但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构,无权对市民罚款。如果市民破坏了小区内的花草树木,损坏了小区内公共财物,物业公司可提出索赔,但不能擅自罚市民的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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